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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04年1月1日起國內西藥製劑廠應全面符合PIC/S GMP規範,為了解公司廠內所有藥品生產情況,請於103年4月15日前提供102年1月至103年3月每月藥品生產相關批次相關資料(格式如附件),且於103年5月起按月(每月10日前)提供前1個月之藥品生產批次相關資料,請 查照。
| 發布日期:2014-03-28 | 更新日期:2019-11-19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FDA風字第1031101293號

主旨:因應104年1月1日起國內西藥製劑廠應全面符合PIC/S GMP規範,為了解公司廠內所有藥品生產情況,請於103年4月15日前提供102年1月至103年3月每月藥品生產相關批次相關資料(格式如附件),且於103年5月起按月(每月10日前)提供前1個月之藥品生產批次相關資料,請 查照。

說明:有關藥品生產批次相關資料之格式電子檔可於本署網站下載。(https://www.fda.gov.tw→便民服務→下載專區→藥品GMP表單下載→藥廠每月生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