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衛署藥字第0950302074號
主旨:公告變更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人類白血球抗原分型盤(B.0001)」之分類名稱及等級。依據:醫療器材管理辦法。公告事項:變更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人類白血球抗原分型盤(B.0001)」之分類名稱及等級,原依「醫療器材管理辦法」分類之「人類白血球抗原分型盤(B.0001)」變更名稱為「人類白血球抗原分型試驗系統」,原鑑別欄中所稱利用核酸探針檢測技術作為人類白血球分型之器材,變更為第2等級醫療器材(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