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衛署藥字第0950318518號
主旨:公告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相關規定草案。
公告事項:一、公告醫療器材臨床試驗計畫案申請須知草案暨醫療器材臨床試驗報告之格式及內容指引草案。(如附件)二、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揭示之日起15日內向衛生署藥政處(臺北市愛國東路100號11樓)陳述意見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