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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氧化氫在食品加工之使用現況及其管制為何?
| 發布日期:2008-12-01 | 更新日期:2008-12-01 發布單位:食品組

1. 食品加工所使用之過氧化氫必須為食品級。 2. 美國、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之食品工業均有使用過氧化氫作為漂白用,在限定條件下加工處理某些食品,例如牛奶、食用油及蛋白等,其過氧化氫必須去除,不得殘留。另過氧化氫亦可作為殺菌劑,用來消毒包裝材料。 3. 我國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但麵粉及其製品除外,最終產品不得殘留過氧化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