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English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雙語辭彙
常見問答
為民服務信箱
衛生局專區
RSS
大
中
小
關鍵字搜尋
站台
站外
搜尋
進階搜尋
熱門關鍵字:
食品添加物
營養標示
非登不可
基因改造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script狀態。
選單按鈕
全站搜尋
公告資訊
本署公告
本署新聞
維護公告
活動訊息
預告法規沿革區
食藥闢謠專區
食藥膨風廣告專區
本署徵才
重大政策
科技計畫
招標資訊
新聞API服務
國際與兩岸會議及研討會
機關介紹
署長介紹
業務介紹
使命、願景與目標
機關聯絡資訊
業務聯絡資訊
署徽設計說明
本署諮議或審議任務編組委員名單
業務專區
食品
藥品
醫療器材
化粧品
區管理中心
管制藥品
研究檢驗
實驗室認證
製藥工廠管理(GMP/GDP)
企劃及科技管理
通報及安全監視專區
邊境查驗專區
法規資訊
組織及處務類
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類
食品類法令規章
藥廠GMP相關法規
實驗室認證管理
GTP相關法規
規費與其他類
修法專區
檢驗類
管制藥品類
科技計畫執行作業相關法令及規定
便民服務
食品藥物開放資料平臺(OPEN DATA)
為民服務信箱
下載專區
廣告申請
常見問答
問卷及民調
訂閱電子報
政風園地
文宣品下載專區
旁聽專區
請託關說登錄專區
違規食品、藥物、化妝品廣告查詢
簽審系統排除錯單人員資料
出版品
新出版品消息
圖書
期刊
歷史資料
出版品訂購
食品藥物管理署年報
政府資訊公開
遊說資訊專區
法規資訊
施政計畫及施政績效
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預算、決算書、會計月報及會計制度
補助案件及相關規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出國報告
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執行成果
本署涉及全民利益之任務編組委員利益自我揭露與涉及食品標準訂定之會議紀錄
內部控制
勞基法例假七休一例外規定專區
檔案應用
個人化服務
加入會員
人民申請案件
藥證查詢系統
校園食材
農藥殘留容許量申請案查詢
為民服務信箱
:::
期刊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藥物食品分析期刊(JFDA)
食品藥物研究年報
管制藥品簡訊
:::
目前位置:
首頁
>
期刊
>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藥物食品分析期刊
食品藥物研究年報
管制藥品簡訊
第964期 2024/03/08 如需引用本署圖文,請原圖文轉載並註明出處,請勿重製、刪減或修改內容
本期提要
2.愛護靈魂之窗,使用眼藥水停、看、聽!
民眾在使用涼感眼藥水時,若出現下列3種情況,必須立即就醫,包括:使用三天後症狀仍未改善、使用當下就出現強烈不適感,例如視線模糊、疼痛、紅腫熱痛等,以及對眼藥水成分出現過敏反應。
使用多種眼藥水,依序從輕盈到濃重
如何正確使用眼藥水?郭建宏藥師指出,先將雙手洗淨,以無名指拉下眼瞼,眼睛往上看,再將眼藥水滴入眼皮和眼睛之間。點完眼藥水後,順手壓眼頭鼻淚管位置5~10秒,可阻止眼藥水順著鼻淚管流入口中。若同時使用多種眼藥水,每種藥水之間最少間隔5分鐘,藥水跟藥膏間隔10分鐘,使用的先後次序為:藥水>凝膠>藥膏。
一般涼感眼藥水開封後的有效期限是28天,開封後超過28天就不要再繼續使用,開封後存放陰暗處即可,不需冷藏保存。當眼藥水出現混濁、異物、變色則表示產品變質,不建議繼續使用。
郭建宏藥師提醒,角膜受損、眼睛發炎的人,不建議自行購買涼感眼藥水使用,因為會造成眼部過度刺激;配戴隱形眼鏡者,須先摘除隱形眼鏡再使用;蠶豆症患者需避免自行購買含抗組織胺的眼藥水。另外,目前雖無明確證據指出薄荷醇對蠶豆症患者有負面影響,但仍建議避免使用。
食藥署提醒,購買與使用涼感眼藥水時,應先向專業人員如醫師、藥師先行諮詢,由專業人員推薦適合的產品,並依照仿單的建議用法使用。若使用後出現不適,或不適症狀惡化,建議直接就醫,以免錯過治療的黃金期。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請點選下列網址訂閱/取消電子報:
訂閱/取消電子報
l
個人訂閱:
便民服務 >
訂閱電子報
> 輸入e-mail >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管制藥品簡訊
l
團體訂閱:
便民服務 > 下載專區 > 其他下載 >
團體訂閱管制藥品簡訊申請單
•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每週告知您食品、藥品、化粧品、醫療器材等時事新知。
•
管制藥品簡訊:每季告知您管制藥品的國內、外新知與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