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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2期 2024/02/23 如需引用本署圖文,請原圖文轉載並註明出處,請勿重製、刪減或修改內容
本期提要
3.吃河豚風險大! 小心有劇毒
小心! 吃河豚可能會喪命!!食藥署2023年11月接獲通報,南投縣有多位民眾食用友人贈送的河豚後,出現四肢麻痺及頭部暈眩等症狀,並造成1位民眾死亡。衛生局將食餘檢體送交食藥署國家實驗室進行物種鑑別及河豚毒素(tetrodotoxin, TTX)分析,確認此河豚為有毒的月尾兔頭魨(Lagocephalus lunaris),亦檢出TTX高達134.30 mg/kg。食藥署提醒河豚物種繁多且外觀不易辨識,河豚中毒往往毒性猛烈,民眾切勿自行烹煮食用河豚以免中毒。
河豚於台灣沿海皆有分布,其毒素分布於卵巢、肝臟、肌肉、皮膚等部位,河豚毒素為一種強烈的神經毒素,其毒性約為氰化鈉的1000倍以上,潛伏期短,食用後10~45分鐘後即有症狀,主要症狀為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嚴重時可能導致呼吸衰竭而威脅生命。目前河豚毒素沒有解毒劑,只能針對症狀進行支持性療法,且河豚毒素有熱穩定性,無法經由加熱破壞毒素之結構。
誤食有毒河豚導致中毒,將造成健康極大危害,食藥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自行捕捉河豚食用,以免造成身體無法挽回的傷害,若民眾因食用後出現生理不適的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食藥署已公告河豚物種鑑別及河豚毒素檢驗方法,相關資訊可查閱食藥署官網首頁>業務專區>研究檢驗>公告檢驗方法(網址http:// 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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