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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927期 2023/06/23 如需引用本署圖文,請原圖文轉載並註明出處,請勿重製、刪減或修改內容

本期提要

  • 3.沒辦法自然呼吸?就讓醫用氧氣來幫忙!

        人類在沒有察覺的情況下,可自然吸收氧氣維生,可是一旦呼吸衰竭、缺氧、或血氧不足時,就需要醫用氧氣治療,用來增加肺泡的氧氣張力,並降低呼吸負荷。
     
    醫用氧氣必須用黑色鋼瓶,且有許可證字號
        食藥署說明,治療用的醫用氧氣屬藥品,上市前須申請藥品許可證,其製造、使用及流通亦須遵照藥品規範,由符合PIC/S GMP之製造廠製造。醫用氧氣需含氧氣(O2)99.0%v/v以上,除含量及雜質等規格要符合藥典規定外,鋼瓶本體也要標明「醫用氧氣」字樣。依據CNS (Chinese National Standards)標準規範,氧氣之鋼瓶須為黑色,若氧氣標籤沒有衛生福利部核准之藥品許可證字號,則不得稱為醫用氧氣。
        值得注意的是,醫用氧氣依包裝規格不同,其藥品分類也不同。內容積超過10公升的醫用氧氣(包括液態或壓縮氣態)屬醫師處方藥,須由醫師開立,常使用於醫療院所;內容積低於10公升者,則列為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方便民眾在院外做短期治療或急症處理時使用。另提醒,高壓氣體的貯存有一定的危險性,為確保藥品安全及療效,購買或灌充醫用氧氣時,民眾可向有藥事人員駐店管理之藥商或藥局購買,才有保障。
        食藥署強調,氧氣本身無絕對毒性,但吸入濃度過高或時間過長,仍有可能發生肺活量減少、咳嗽和胸骨下窘迫、噁心、情緒改變、眩暈、痙攣等不良反應。因此,一定要謹遵醫藥專業人員的指示,勿擅自使用。另因氧氣有極高助燃性,應避免與可燃物質貯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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