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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公告-(延長公告)本署食品組徵求技術助理1名 【發布日期:2023-02-20】 發布單位:食品組

徵才單位 食品組
標題 結果公告-(延長公告)本署食品組徵求技術助理1名
職稱 技術助理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3個月)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食品、生科、營養、公衛及衛生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以上。
(二)熟悉食品衛生相關法規、具有公務機關經驗或實務宣導活動相關實務經驗尤佳。
(三)熟悉電腦文書操作、精通英語、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規、需具活動企劃、美編與計畫編纂能力,且溝通及協調能力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特殊條件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食品標示與營養標示及食品安全宣導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270薪點支給(約38,880元/月)。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3樓食品組(捷運板南線昆陽站下車,4號出口步行2至3分鐘即達)。倘工作地點有變動,以指定地點為主。
其他 (一)請於112年2月4日前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中文履歷表(含連絡電話、EMAIL及照片)、大學及碩士學歷證件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寄至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陳先生收,並註明「應徵食品組四科技術助理」。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初審,符合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將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 (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有關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臨時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查詢。
(六)聯絡人:陳先生 (02)2787-7307。
徵才結果 正取:李沂秦;備取1:王鐿璇;備取2: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