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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徵才結果公告 【發布日期:2023-01-09】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徵才單位 區管理中心
標題 本署北區管理中心徵求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徵才結果公告
職稱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者,以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藥學、醫事檢驗、農林漁牧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二)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三) 具高度工作熱忱、抗壓力高、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特殊條件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輸入食品邊境查驗綜合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表」學士級別月支33,840元起薪(235薪點)
工作地址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1-2號。
其他 (一) 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7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連絡電話)、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寄至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朱小姐收,並註明「應徵北區五科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者,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惟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四) 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有關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臨時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查詢。
(六) 聯絡人:朱小姐 02-2787-8372。
徵才結果 正取:林汶宣;備取:賴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