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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北區管理中心桃園機場辦事處徵求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延長公告
| 發布日期:2024-05-06 | 更新日期:2024-05-06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徵才單位 區管理中心
標題 本署北區管理中心桃園機場辦事處徵求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延長公告
職稱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候補名額2名。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以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農林漁牧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溝通及協調能力佳者。

(三)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進用。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一)食品藥物化粧品及輸入查驗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本職缺視情況配合輪值夜班、輪班。
薪資待遇 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約37,800元)。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8-1號4樓(北區管理中心桃園機場辦事處)。
其他 (一)請於113年5月20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聯絡到之電話、e-mail及郵遞區號地址,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學歷證件影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及工作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管理中心桃園機場辦事處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逕寄至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8-1號4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桃園機場辦事處謝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二)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乃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請自備回郵信封。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約37,800元)。

(四)僱用期間:預計自113年6月11日後進用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五)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謝先生 03-286-8305。
徵才結果 徵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