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41300387號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草案(條文)對照表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二項。
三、「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站(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唐副研究員
(四)電話:02-27877369
(五)傳真:02-26537366
(六)電子郵件:yytnag@fda.gov.tw
部長 邱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