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固殺草及其代謝物之檢驗」及「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生長調節劑益收生長素之檢驗」。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三、廢止理由:旨揭檢驗方法使用儀器老舊,前處理流程繁複,已另研擬「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極性農藥及其代謝物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二)」,該方法使用QuPPe前處理搭配LC-MS/MS進行分析,可適用於蔬果類、穀類、乾豆類、茶類、香辛植物及其他草本植物等中之益收生長素、福賽得、固殺草、嘉磷塞及其代謝物等八項極性農藥及其代謝物殘留之檢驗,故辦理廢止事宜。
四、「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固殺草及其代謝物之檢驗」及「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生長調節劑益收生長素之檢驗」原檢驗方法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聯絡人:徐聘用副研究員
(四)電話:(02)27877718
(五)傳真:(02)26531256
(六)電子郵件:
hanyi@fda.gov.tw(七)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
http://analmal.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