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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四條附表草案。
| 發布日期:2023-03-15 | 更新日期:2023-03-17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600288號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各1份。

 

主旨:預告修正「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四條附表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條第二項。
三、「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站(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523
(四)傳真:(02)2653-2006
(五)電子郵件:f707450@fda.gov.tw 
 
部長 薛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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