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111406853號
附件:藥品臨床試驗納入性別考量指引(草案)1份
主旨:預告「藥品臨床試驗納入性別考量指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預告「藥品臨床試驗納入性別考量指引」(草案),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三、對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署藥品組
(二)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F棟
(三)電話:(02)2787-7455
(四)電子信箱:age2923@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