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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第三條附表一及第五條附表三修正草案
| 發布日期:2019-03-11 | 更新日期:2019-03-11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布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11日


發布字號:部授食字第1071303538號
本次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1. 增訂水產動物(魚類、貝類、甲殼類、及其他水生軟體動物)油脂之無機砷限量0.1 mg/kg規定。

2. 現行三項「煙燻」水產製品之苯(a)駢芘規定修正為「煙燻或燒烤」,以擴大其管理範圍。

3.為配合第三條附表一及第五條附表三修正,新增第二項,明定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檢附發布令、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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