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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抽驗檢出農藥芬普尼來源牧場 交付給食品業蛋品時應經檢驗安全
| 發布日期:2025-11-10 | 維護日期:2025-11-10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有關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度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計畫」,經彰化縣衛生局抽樣檢出農藥芬普尼具噴印溯源編號「I47045-251023C」、「I47045-251027C」、「I47045-251030C」及「I47045-251103C」之問題蛋品,衛生機關持續追查下架回收,並要求通路商全面提供退貨回收服務,政府機關跨部會合作,要求該來源畜牧場,即日起所有交付給食品業者之蛋品,須經檢驗安全後才放行。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計畫,自107年起截至114年10月,市售雞蛋抽驗計4,232件,結果農藥殘留均符合規定。未來將持續執行市售雞蛋農藥殘留之抽驗,確保食品安全,讓消費者可以安心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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