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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商申請醫療器材臨床試驗計畫,是否可以同步送食品藥物管理署以及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23-01-06 | 更新日期:2023-01-06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醫療器材臨床試驗計畫書,可以平行送審(即同步送食品藥物管理署以及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惟須注意,最終執行之臨床試驗計畫書版本、受試者同意書版本,需經食品藥物管理署以及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且審查許可之文件內容及版本編號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