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商消費市場崛起,推動食品物流及倉儲的市場需求,而食品運輸與貯藏過程的安全衛生,對於食品的品質與食用安全性影響甚鉅,因此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食品物流業暨倉儲業稽查專案」,稽查轄內12家物流及倉儲業者,實地查核其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倉儲存放之產品有無逾期情形,及運送過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查核結果全數符合規定,將持續不定期稽查,為民眾食品安全把關。
食安處說明,此次專案鎖定台中市未曾稽查或有違規紀錄的風險業者,並因應電子商務興起,主動納入電商平台合作之物流及倉儲業者,包括台灣宅配通、統一速達、嘉里大榮等物流業,查核重點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倉儲存放之產品有無逾期情形、運送過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廢棄物或逾期品之流向查核及業者倉儲管理相關管制配套措施等項目,其中有1家因未有溫溼度管制方法與基準經限期改善後已符合規範。最新的稽查或抽驗結果,皆已公布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 https://gov.tw/eyJ ),提供民眾查詢。
食安處呼籲,食品業者運輸或貯藏食品,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管控冷凍、冷藏食品存放的溫度是否保持在攝氏負18度及7度以下,遵守先進先出原則,並建立逾期產品的處理機制;如經衛生單位查獲運送或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請業者遵守相關規定,切勿為利益以身試法。
食安處同時提醒,食品的品質劣變速度受到溫度的影響,而食品物流及倉儲為食品運輸與儲放之重要環節,每個環節業者必須共同負起責任,以維護食品的品質與安全,才不致引起食品腐敗、變質、劣變,甚至可能造成食品中毒,危害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