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及其相關製品為日常飲食中獨特的調味品,在料理的用途上非常廣泛,獨特的風味及色澤讓食物更加美味。為加強各類醬油產品的製造源頭把關,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下稱食安處)針對本市9家醬油等製品業者進行全面稽查,現場抽驗醬油原料與成品14件全數合格,產品標示1件不符合規定,已裁罰新臺幣3萬元罰鍰,食安處將持續加強稽查與抽驗,為民眾食品的衛生與安全把關。
食安處表示,「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自今(112)年5月開始規劃啟動,針對本市醬油製造業者進行現場查核,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原料黑豆或黃豆來源及使用情形」、「產品標示」及相關文件保存是否落實等項目。其中1家業者作業場所有廢棄物及焦糖色素紀錄未完善之缺失事項,經業者限期改善後複查合格。
食安處也抽驗14件原料及成品(黑豆原料1件、醬油成品13件),檢驗防腐劑、甜味劑、磷化氫殘留、3-單氯丙二醇、總氮量、果糖酸等項目,檢驗結果全數合格,另查核醬油產品標示21件,其中豐原區醬油製造業者所生產「有機香菇素蠔油」未依內容物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已責令業者通知下游販售業者全部回收產品,立即改正標示後始得販售該產品,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
食安處提醒民眾,在購買醬油及其相關製品時,應注意購買標示完整之產品,於產品開封後儘早使用,並依外包裝標示之保存方式貯存,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最新的稽查或抽驗結果及相關統計圖表等資訊,皆公布於食安處「食安GIS專區」(https://reurl.cc/GA9Zlp),民眾皆可至網頁查詢所有稽查與抽驗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