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節將至,除龍舟競賽活動,吃粽子也是端午節應景的習俗。為保障民眾飲食安全,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下稱食安處)進行端午食安專案的稽查與抽驗,針對販賣場所抽驗各式粽子成品、常見端午食材原料、祭祀用之禽畜肉品等共計128件並查檢標示41件,另稽查本市10家轄內粽子製造業者進行專案查核,結果皆全部符合規定。
食安處說明,本次專案涵蓋的場域計有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烘焙食品行與雜貨商店,抽驗市售即食粽、冷凍粽及鹼粽等共30件,檢驗項目有防腐劑與硼酸。另外,也針對端午節應景與祭祀用的食材原料進行抽驗,如:糯米、香菇、蝦米、豬肉、鹹蛋黃、調味醬等共98件,分別檢驗防腐劑、漂白劑、乙型受體素、法規外色素與重金屬等,另一併抽查肉品來源及產品標示,結果全數合格。
為維護粽子生產過程衛生及品質,食安處派員稽查10家製造業者進行環境衛生、產品標示、食品業者登錄與網購販賣業定型化契約等項目的查核,發現部分業者常見環境衛生缺失有作業區冷凍冰箱未除霜、未出示體檢報告、未完成食品業者登錄與食材未離地等項,經限期改善皆已複查合格,後續將持續督促業者提升產製衛生,讓食安更有保障。
食安處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衛生管理,加強環境的消毒與清潔,並留意工作人員衛生及健康情形。另外也提醒民眾端午時節天氣炎熱,選購食材注意新鮮度及保存期限,以及販售場所是否合乎衛生規範,冷藏溫度是否合乎標準,趁早食用,才能吃得安全又健康。
食安處表示,將持續不定期進行各類食品稽查抽驗,以維護民眾健康權益。最新的稽查或抽驗結果及相關統計圖表等資訊,皆可上食安處「食品藥物安全教育網-食安GIS專區(https://gov.tw/eyJ)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