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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抽驗清明祭祖應景食品食材191件,全數合格
| 發布日期:2023/03/27 | 維護日期:2023/03/27 發布單位:台中市政府衛生局(Tifsan)

  清明時節將至,民眾陸續準備祭祖掃墓所需要的各項應景食品及食材,表達對祖先的慎終追遠之意。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為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啟動清明稽查專案,派員前往本市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餐廳、食品原料行與雜貨商店等處,共查核88家業者並抽驗191件食品(材),結果皆符合規定。 
  食安處表示,本次清明食安稽查專案總計抽驗191件常用祭祀之食材,包含有未調味豆干豆皮22件、糕粿類18件、麵腸素肚36件、各式豆腐28件、素三牲8件與祭祀用糖果5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皂黃、漂白劑、著色劑與素摻葷等項目。另外抽驗清明節應景冷食材料,如潤餅皮16件與花生粉、胡蘿蔔、豆芽菜、高麗菜、芫荽、苜蓿等配料58件,分別檢驗漂白劑、甲醛、農藥殘留與真菌毒素等,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食安處說明,早期少數業者為了讓潤餅皮賣相佳、較有彈性及延長保存時間,會將俗稱吊白塊(甲醛次硫酸氫鈉)的化學添加物摻入餅皮;吊白塊(甲醛次硫酸氫鈉)是一種工業用的漂白劑,會分解產生甲醛,若接觸過多的甲醛,呼吸道或結膜等黏膜區域容易被刺激而過敏,甚至可能引起腸胃不適、噁心或嘔吐。為了預防工業用化工原料流入食品,市府除了源頭管控,宣導業者落實流向、保存、標示及販賣風險等四項自主管理措施外,也透過環保、經發、衛生等跨局處聯合宣導與查核,降低了化工原料不當流入食品使用的風險。為了預防業者不知情下誤用,食安處特別針對潤餅皮加強查驗,檢驗結果均未檢出「甲醛」。
  食安處再次提醒民眾,清明時節天氣較為高溫潮濕,微生物容易滋長,祭祀後食材或潤餅(及配料)都要盡快食用完畢,不宜於室溫放置過久,記得掌握食安5原則就能吃得安心:1.料理前徹底洗淨雙手且生熟食分開烹調、2.祭祀後食材容易滋生微生物,務必加熱後再食用(中心溫度超過70℃)、3.來路不明或異常鮮豔的產品勿買、4.留意餐飲製作的環境衛生,選擇有信譽的商家購買、5.食材於室溫不宜放置過久,盡量於7℃以下保存,即食潤餅勿隔餐才食用,以確保購買食品衛生安全。如欲查詢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等資訊,或是被抽驗業者下載抽驗食品之檢驗報告,均可至「食品藥物安全教育網-食安GIS專區」(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commen/fdsData )查詢下載,或洽詢台中市食安處04-2222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