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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1033期 2025/07/04 如需引用本署圖文,請原圖文轉載並註明出處,請勿重製、刪減或修改內容

本期提要

  • 四、3分鐘帶你認識管制藥品

    認識管制藥品宣導圖,圖片內容詳見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1033期內文

    圖片說明
    管制藥品是指具有成癮性、影響精神,或有加強管理必要的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使用。 並依據其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的程度,分為四級管理。
    ●第一級:古柯鹼、嗎啡、海洛因。
    ●第二級:可待因、吩坦尼、美沙冬。
    ●第三級:愷他命、丁基原啡因、硝甲西泮(一粒眠)。
    第四級:佐沛眠、安定(二氮平)。

    ※提醒
    ●管制藥品應由醫師診斷後開立處方箋,病人依處方箋領藥並需遵守醫師指示用藥。
    ●未用完的管制藥品,需交回原開立處方的醫院或藥局,不任意丟棄,也不可以分享給其他人使用,以免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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