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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增修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 發布日期:2015-07-01 | 更新日期:2015-07-01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629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041400206

主旨:公告增修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如附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各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係列出各申請案件重要工作階段之處理期限,並新增(修正)部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