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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簿冊登載及申報
| 發布日期:2022-01-24 | 更新日期:2023-04-14 發布單位:管制藥品組

管制藥品登載、申報

  管制藥品之藥性特殊,具有習慣性及依賴性,如果使用不當則易造成成癮;如果管理不當,而流為非法使用,則危害社會的安寧,故管制藥品的稽核管制,實有其必要性;目前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及業者,需設簿冊登載管制藥品之收支結存情形,並依規定申報,本署藉此掌握管制藥品流向,俾防遭非法使用。
  管制藥品之簿冊登載,係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管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相同之罰鍰。
  管制藥品之申報,係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管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相同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