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獲知自身藥品於國外發生不良反應時,該如何通報?
| 發布日期:2022-07-01 | 更新日期:2022-07-01
發布單位:藥品組
為與國際接軌,本署已於110年11月18日以FDA藥字第1106029743號函知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自111年7月1起,不再受理line listing通報方式,並請藥品許可證持有商改以下列方式通報:
- 嚴重藥品不良反應通報(SADR):請採個案通報或使用ICH E2B(R3)格式進行批次通報。
- SUSAR 案件通報方式,請參閱本署首頁 > 業務專區 > 通報及安全監視專區 > 通報入口(我要通報) > 藥品臨床試驗未預期嚴重藥品不良反應(SUSAR)通報項下SUSAR通報常見問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