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說明:一、 為與國際標準採認現況調和,公告修訂「家用血糖監測系統技術基準」,是類產品研發及查驗登記申請資料準備之參考,以本公告為主。二、 本案相關公告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www.fda.gov.tw)醫療器材法規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