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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藥實施GMP說明會
| 發布日期:2012-11-26 | 更新日期:2013-01-09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由於近年來原料藥安全事件層出不窮,國際間對於原料藥之管理愈加重視,歐盟更要求自西元201372起,凡非歐盟會員國生產之原料藥於輸入歐盟時,須提供當地國主管機關之書面確認書(written confirmation),以證明其產品的製造及管控皆符合歐盟之原料藥GMP規範,或等同於ICH Q7WHO標準。有鑑於國際管理趨勢,我國原料藥GMP採用國際標準勢在必行,今年特委託社團法人台灣藥物品質協會舉辦台北、台中、台南三場次之「原料藥實施GMP說明會」,說明國際原料藥管理趨勢及原料藥實施GMP之管理制度,希望透過此次說明會,提供溝通與互動之平台,協助國內產業界對於原料藥實施GMP有更進一層的認識及凝集共識。

 

北區11/21(二)下午  集思交通部會議中心-3F國際會議廳(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4)

中區11/22(四)下午  豐邑市政都心廣場-3F會議室(台中市市政路386)

南區11/23(五)下午  成大會館-3F會議廳(台南市東區大學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