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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等級醫材在辦理查驗登記時沒有核定標籤,請問批號和製造日期以及有效期限可以擇一嗎?
| 發布日期:2021-04-30 | 更新日期:2021-04-30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3條規定及原許可證核准內容,刊印相關規定事項(含批號、製造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