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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留樣如何良好管理?(品管)
| 發布日期:2022-09-16 | 更新日期:2022-09-16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成品留樣應有良好管理,以便於發生品質疑義時,供分析測試及外觀檢視,藉此釐清成品是否符合允收基準。
其管理原則包括:
(1)以適當方式置於指定區域:應依成品標示之儲存條件保存,標示室溫或陰涼處時,廠內應明確界定室溫或陰涼處之溫度範圍,並有儲存場所可維持在溫度範圍之佐證。
(2)留樣數量:其量應足以執行分析(至少1次全項檢驗),同品項同批號不同包裝容量者,若包裝材質、樣式相同,得以其中1種包裝容量留樣(SOP應敘明)。
(3)包裝樣式與儲存期間:以完整包裝,依建議之儲存條件,保存適當期間;成品留樣,以出貨包裝保存至效期後1年為原則,必要時得以相同材質、樣式容器留樣(SOP應敘明)。
(4)另,其領用與銷毀,應有紀錄供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