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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管理能否以電子化方式管理,還是必需以紙本方式記錄?(文件化)
| 發布日期:2021-05-05 | 更新日期:2021-05-05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依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第78條第1項規定,化粧品製造業者,應依其組織結構及產品類型,設計、建立、導入及維持合適之文件化系統;另,依同條第3項規定,前述系統之建置及管理,得以電子化為之。
依前述規定,採紙本或採電子化記錄皆可,惟,應可有效管理原物料及成品狀態,且確保帳料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