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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食藥署LDTS列冊登錄之實驗室,如有專責人員變更情形,如何申請變更?
| 發布日期:2024-04-03 | 更新日期:2024-04-03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專責人員係指實驗室負責人及品質主管,實驗室自變更事實發生之日起九十日內,以函文敘明變更事項,檢附下列資料提出申請(審查採文件初審),並至食藥署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認證(列冊登錄)管理資訊系統(網址為http://ldtsl.fda.gov.tw/)上傳相關佐證資料。

(1)  申請公文
(2) 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申請書
(3)  實驗室基本資料表
(4)  單位組織圖
(5)  實驗室人員資料總表
(6)  人員資格表
 (7)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