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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性油脂核准輸入範圍
| 發布日期:2018-12-22 | 更新日期:2024-01-04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1.依據「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動物性油脂(HS Code 15章下,輸入規定為B01及含F01者)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系統性查核。
 
2. 未完成系統性查核程序國家得輸入之動物性油脂號列,暫得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可至下方檔案查詢。
 
3. 為推動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申請作業及程序數位化,本署已建置輸入食品數位化管理系統(IFDM,網址ifdm.fda.gov.tw),並已於111年8月1日正式啟用,各國輸臺產品系統性查核申請案(包括異動輸臺生產設施等)均採線上申請作業,本署將不再受理紙本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