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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進出口食品安全第三次會議
| 發布日期:2012-06-12 | 更新日期:2012-07-30 發布單位:食品組

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進出口食品安全第三次會議圓滿落幕

依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所舉辦的「進出口食品安全第三次會議」圓滿落幕,會中達成多項共識。在源頭管理方面,陸方將依據我方提供「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及「8項邊境查驗藥食兩用中藥材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加強檢驗以提升輸臺食品之安全與品質,雙方並同意組成專家團進行實地訪視,以瞭解兩岸進出口食品的源頭管理情形。在邊境管理方面,為提升兩岸邊境對查驗不合格食品的通報成效,俾利雙方生產企業的稽查及輔導,陸方同意依照新商定之「海峽兩岸邊境查獲不合格食品資訊通報表」,提供更為詳盡即時之不合格產品資訊。在食品生產加工管理方面,雙方就禽畜肉品之管理進行深入專業的討論,確保兩岸肉品衛生安全品質以維護消費者飲食權益。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在「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架構下,於本(101)年5月29日在臺北與大陸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召開「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進出口食品安全第三次會議」,雙方就「回顧進出口食品安全第二次會議辦理情形」、「加強兩岸藥食兩用中藥材輸入之管理」、「海峽兩岸進出口食品安全資訊通報與合作」、「海峽兩岸禽畜肉加工製品衛生安全管理」、「輸臺水產品源頭管理」及「兩岸食品准入」等議題進行詳細的探討。

陸方於今年年初撤銷2011年第79號公告,解決臺灣食品因塑化劑事件導致的輸陸障礙,此為去年兩岸透過「進出口食品安全第二次會議」協商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具體成果,也代表著雙方的合作交流更趨於成熟,雙方將繼續透過「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建立之平台交流,完善進口食品源頭管理,及促進食品安全資訊之透明化,期能有效率的解決問題,提升雙方進出口食品品質與安全,保障兩岸人民安心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