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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春節複合式專案」稽查結果
| 發布日期:2025-01-14 | 更新日期:2025-01-14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農曆春節是民眾歡慶團圓及拜訪親友的重要節日,因應春節到來,市面上紛紛推出各式應景食品及團圓佳餚,為維護年節食品衛生及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度春節複合式專案」,於佳節前加強年節應景食品源頭製造、市售節慶食品抽驗及年菜餐廳稽查,讓民眾吃得安心。

    本次針對春節應景食品製造業者,總計查核79家業者,查核項目包含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及保存文件等,缺失項目均已複查合格,查核產品標示共219件,其中10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皆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另抽樣春節應景食品成品、半成品或原料共220件,檢驗檢驗防腐劑、保色劑、甜味劑、食品微生物、乙型受體素等,皆尚符合規定。

    有關年貨大街和賣場超市等販售業總計查核280家業者,查核項目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及保存來源文件等,缺失事項均已複查合格,另查核產品標示共965件,其中2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皆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此外,抽樣1481件食材產品檢驗衛生標準、藥物殘留及食品添加物等項目,1件產品檢驗重金屬殘留與規定不符,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裁處。

    另年菜餐廳業者總計稽查115家,查核項目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保存來源文件、定型化契約等,其中查獲1家餐廳未標示餐點之牛肉原料原產地、2家業者貯存逾期食品;另抽樣169件即食餐食檢驗微生物衛生標準及生鮮牛豬肉及其可食部位檢驗乙型受體素,其中1件即食餐食檢出微生物衛生標準與規定不符。前述4家違規業者均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裁處。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提醒消費者購買時辨明標示,留意販售環境並妥善保存,注意新鮮度並於保存期限內儘快食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