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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醃製蛋及調理蛋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
| 發布日期:2023-12-01 | 更新日期:2023-12-01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皮蛋、鹹蛋、滷蛋、溏心蛋等,皆是民眾常用的蛋加工品,為確保市售醃製蛋及調理蛋產品之衛生與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上述蛋加工品製造業者進行實地稽查,共查核48家。

有關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查核結果,查有部分業者有未落實食品添加物管理及廢棄物清運紀錄未確實等缺失,經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另外,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準則查核結果,查有紀錄資料不完整等缺失,經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抽驗部分,抽驗原料蛋38件及加工蛋品47件,分別檢驗動物用藥殘留及農藥殘留或重金屬鉛、銅含量、蘇丹色素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相關查驗結果詳如附件。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落實自主管理,製作蛋加工品之廠區環境衛生、人員操作及倉儲管理等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如果經衛生單位查獲不符GHPHACCP等缺失,經要求限期改正而屆期沒有改正,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及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