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諮議會介紹:
醫療器材商申請醫材查驗登記,產品若屬風險性較高(如: 經顱磁(電)刺激系統)、新興技術(如:搭配AI演算法之醫材)或其他有臨床使用安全及功效疑慮之無類似品醫療器材,除須提供臨床前測試資料外,尚須提供臨床證據,提交本署醫療器材諮議會審議產品,以確保醫療器材之安全有效性,維護國民健康。
廠商須配合提會作業事項說明:
需提會討論之醫材查驗登記案,經本署承辦人通知後,所需檢附資料請依序按照『輸入(國產)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案件審議資料』、『第二、三等級輸入(國產)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提會案件資料表』次序編列標示。
新版表單及程式如下:
- 第二、三等級輸入(國產)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提會案件專用資料表(112.6)
- 審議意見書-第1次提會(112.7)
- 醫療器材諮議會送件小幫手主程式v.3.0.0.4
醫療器材商如有提交資料至平台之需求,請以公司名義填具「醫療器材諮議會線上審查平台_業者帳號申請書」,事先向本署提出帳號申請,僅需申請一次,無需繳交費用。相關說明詳見113年02月06日FDA器字第1131600849號函。
業者如有案件提會審議,擬列席審議會議者,請事先填具「業者列席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諮議會審議會議申請表」向本署提出申請。
【本署諮議會會議紀錄涉及廠商營業機密或病患個資、醫療紀錄等隱私,故以不公開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