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泰國水產品已通過系統性查核,自110年4月14日起(出口日期為準),核准生產設施所生產之水產品,可向本署申請輸入查驗,並於相關表單之「製造廠代碼」欄位填具該批產品之核准工廠編號(Registration number)資訊,查驗合格後始得輸入。
二、 泰國水產品核准生產設施可至以下檔案查詢。
三、 除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外,如有其他主管機關如防檢署等之相關規定,亦應符合該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