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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
| 發布日期:2021-12-09 | 更新日期:2021-12-09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613379

修正「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

附修正「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

部長 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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