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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ECFA時代如何加強兩岸臨床試驗合作交流?
| 發布日期:2010-11-30 | 更新日期:2010-11-30 發布單位:藥品組

一、 本局致力於推動我國成為亞太臨床試驗中心,隨著兩岸在醫藥衛生方面之交流日益密切,爰擬推動「兩岸臨床試驗合作交流」,期能在互補互利之前提下,逐步建立兩岸臨床試驗合作架構與具體合作項目。。
二、 隨著兩岸ECFA簽訂後,期望能由推動「兩岸臨床試驗合作交流」開始,進而推展到其他醫藥衛生相關的合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