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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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02 鞏固 食品安全管理 為堅實農場至餐桌的整體食品安全 管理體系,本署持續執行食品安全管理 工作,包括完善食品管理法規、強化食 品產銷鏈監管、精進輸出入食品管理、 推行食品第二級品管驗證,運用人工智 慧輔助食安風險決策,厚植食品中新興 及潛在風險物質之檢驗技術,共創國人 「食在安心」的健康消費環境。 二、更新保健功效評估方法 修正「健康食品之抗疲勞保健功效 評估方法」,使其實驗方法、實驗執行 相關規範明確且周全。 三、調和特殊營養食品管理 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 項」,納入「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 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 應遵行事項」,使與一般食品標示規定 一致。 四、擴大納管食品登錄業者 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 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第一點, 擴大納管「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的農 民或農民團體」及「具稅籍登記的輸入 業者」為應辦理登錄之對象。 五、新增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食品業者 擴大要求具有「稅籍登記」或「農產 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 製造、加工或調配業者,以及具有「稅籍 登記」之輸入業者,自111年1月1日起, 其輸入、製造之產品應投保產品責任險。 ■ 第一節 健全食品管理法規 ▪政策起源 110年增修訂近30項法規,以健全我 國食品管理相關規範、提供消費者清楚資 訊,並提升業者自主管理專業職能,落實 食品安全及衛生,保障消費者知的權益。 ▪執行策略 一、研修食品衛生安全標準 以風險評估原則為基礎,參酌國際 規範、科學實證、毒理試驗及國人飲食 攝取資料等,綜整評估研修相關標準, 致力與國際管理規範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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