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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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食品管理法規 ■ 修正「健康食品之抗疲勞保健功效評估方法」 ■ 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 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 及實施日期」 ■ 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 ■ 訂定「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規定」 ■ 發布「餐飲業防疫指引」及相關問答集 調和國際規範 110年累計訂定: ■ 393種農藥 ■ 7,500項農藥殘留容許量 ■ 147種動物用藥 ■ 1,522項動物用藥殘留容許量 ■ 794項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限量及規格標準 ■ 17項食品衛生標準 ■ 36項食品原料限制規範       第一節 健全食品管理法規 第二節 強化食品產銷鏈監管 第三節 強化我國輸出入食品管理 第四節 推行食品第二級品管驗證 第五節 運用人工智慧輔助食安風險決策 第六節 精進食品新興檢驗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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