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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強化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計畫

計畫分支 科05-食品藥物化粧品安全整合研究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14-FDA-M-113-000561
計畫中文名稱 強化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計畫
計畫摘要 為提升品質,確保化粧品衛生及安全,提供輔導與協助業者建置產品資訊檔案,以利推動政策亦能兼顧產業發展。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辦理PIF製作教育訓練至少2場。 (一)每場至少6小時,每場參與人數至少80人。 (二)學員以製造/輸入化粧品業者為對象。 (三)課程內容及講師需經本署同意、須有針對學員之考核機制。 (四)課程內容全程錄影(倘課程內容涉商業機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將影音檔加以剪輯,另蒐集彙整學員提問及講師回復,並製作問答集1份。 二、辦理化粧品PIF工作坊至少10場。 (一)每場至少3小時,每場參與人數至少25人。 (二)學員以製造/輸入化粧品業者為對象。 (三)課程內容及講師需經本署同意。 三、辦理政府管理人員PIF教育訓練至少1場。 (一)課程至少6小時。 (二)學員以化粧品相關業務人員為對象。 (三)培訓地點及訓練內容需經本署同意。 四、辦理業者建置產品資訊檔案之協助及訪視至少80家。 (一)每月20日提供協助及檢視之業者名單、案件分類及統計等相關資料。 (二)每月召開當月份排定訪視名單之訪視行前說明會至少1次。 (三)彙整本年度協助及檢視之業者案件結果報告及缺失統計分析資料1份。 五、啟用「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建置」諮詢專線2線,並維護至114年12月31日。 (一)服務時間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發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每日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二)提供食藥署「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建置」相關問題之諮詢服務及彙整常見問題Q&A資料一份。 (三)每月15日提供電話諮詢服務統計、受理案件分類紀錄等相關報表,作為相關決策及服務品質考核參考。 六、辦理網路販售化粧品品質監控,抽驗產品種類、數量,以及檢驗項目需經本署同意,並出具標示查核分析報告1份。 七、彙整分析化粧品PIF優先查核建議報告1份。 八、提供協施查核可行性及規劃評估報告1份。 九、蒐集國際間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相關資訊。 十、其他本署交辦事項。
擬解決之問題 1. 藉由辦理業者PIF教育訓練、工作坊、協助及訪視業者建置之PIF資料與即時提供國內化粧品業者PIF建置之諮詢服務,使業者了解PIF規定,以利推動政策之時亦能兼顧產業發展。 2. 為確保化粧品之衛生與品質,定期監控網路化粧品安全,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護民眾化粧品之使用安全。
預期成果 1. 提升化粧品業者對PIF規範內容了解及順利完成PIF建置。 2. 藉由辦理網路販售化粧品品質監控,以確保化粧品之品質與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
計畫性質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4400 千元(經常門: 440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440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22條第1項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4.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5.經政府合法登記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醫粧組 姓名:林育靜 電話:02-2787-8283
期中應辦理事項 1. 提供業者PIF製作教育訓練及工作坊課程內容規劃報告各1份。 2. 建立及維運「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建置」諮詢專線2線。 3. 完成網路化粧品品質監控之標示查核分析報告1份 4. 提供1-5月份協助及訪視之業者名單1份。 5. 彙整分析化粧品PIF優先查核建議報告1份。 6. 提供協施查核可行性及規劃評估報告1份。 7.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