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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評估研訂食品添加物標準

計畫分支 科03-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科技研究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14-FDA-F-113-000314
計畫中文名稱 評估研訂食品添加物標準
計畫摘要 有鑑於國人對於食品添加物之安全愈加重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8 條第2項明訂,食品添加物標準之訂定,必須依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食品添加物標準之增修訂,需依據國人膳食習慣進行風險評估,制定可維護國人飲食安全之使用規範,以避免食品業者誤用食品添加物。國際間仍持續食品添加物標準之增修訂,為持續關注國際間最新管理趨勢,亟需暸解國際食品添加物標準調整之緣由、評估依據及標準內容之調整內容,並進行相應之評估,以做為我國食品添加物管理規範精進之依據。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因應國際規範、輿情或邊境輸入案件,主動進行食品添加物安全性評估,或辦理「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增修訂申請表」申請案件審查及評估,共計完成至少5件(含)以上之食品添加物安全性評估審查報告,並應符合審查格式及各階段審查進度,審查時限為60日。倘若未達5件,就項目五,可以新增5項食品添加物規格中文修正版本,代替1件審查案。 二、申請案件之資料建檔其他庶務性工作,定期提供「每月審查案件進度」報表。 三、召開專家或溝通說明會議至少1次。 四、購置美國食品化學法典最新版本一年線上版。 五、針對我國現行訂有規格標準,而聯合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未定標準,歐盟、日本或美國等國際組織或國家訂有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者,盤點與該等國際組織或國家標準有落差之品項,提供至少10項食品添加物規格中文修正版本。 六、新增5項我國尚未訂定之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 七、針對食品添加物相關輿情或重大事件,蒐集相關安全性評估資訊,提供本署參考。 八、彙整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 九、計畫管考作業與成效評估及其他配合事項: 十、(一)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於期中、期末報告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經費來源屬新興政策額度綱要計畫者,須說明產業效益)。 (二)本計畫研究成果歸本署所有,惟相關研究數據資料經本署同意後可供學術研究之用,如作為學術論文發表之研究材料,需適時於計畫成果報告中提報,學術論文版面含誌謝欄者,須明確提及經費來自本計畫,研究成果之相關運用如屬本署及承作單位共同之創作,需明列本署機關名稱及參與人員。
擬解決之問題 國際間仍持續食品添加物標準之增修訂,為持續關注國際間最新管理趨勢,亟需暸解國際食品添加物標準調整之緣由、評估依據及標準內容之調整內容,並進行相應之評估,以做為我國食品添加物管理規範精進之依據。
預期成果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修正評估、輿情回應,以及精進食品添加物標準修正申請作業,進行食品添加物之修正案件評估、食品添加物相關輿情研析。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1065 千元(經常門: 1065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1065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22條第1項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4.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高毓言 電話:02-27877378
期中應辦理事項 一、辦理本署食品添加物使用規範修正案件審查評估至少2件(含),以及因應輿情或其他需求主動蒐集之品項等。 二、我國現行訂有規格標準,而JECFA未定標準,歐盟、日本或美國等國際組織或國家訂有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者,盤點與該等國際組織或國家標準有落差之品項,並提供至少5項食品添加物規格中英文修正版本。 三、購置美國食品化學法典最新版本一年線上版。 四、配合本署管考作業(如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登錄及其他本署要求事項),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 五、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