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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精進食品良好衛生管理規範

計畫分支 科03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科技研究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13-FDA-F-113-000362
計畫中文名稱 精進食品良好衛生管理規範
計畫摘要 為精進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就彙整之外界對我國GHP準則意見,蒐集國際管理規範,並為促使GHP準則於公告法制程序作業順暢,邀集國內法制專家召開討論會,研析切合我國之管理規範。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彙整各界對於GHP準則之意見,蒐集國際管理規範(至少3個國家),研析可行之管理規範及完成研析報告乙份。 二、辦理GHP準則討論會議至少8場。 (一)每場至少邀請本署指定之法制專家5位,並於會議現場依法制專家意見即時繕打擬修訂之法規。 (二)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支給法制專家出席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支給法制專家審查費。 (三)每場會議提供足量咖啡、茶水、點心或甜點,並依會議時間準備足量餐飲或餐盒等。 (四)於每場會議依法制專家意見所修正之法規版本,並電郵提拱予本署。 (五)法規討論會議之規劃內容應於開會前2週報經本署同意後,始得為之。
擬解決之問題 因應食品管理之問題日趨複雜,需研擬與國際規範調和,切合國內產業實務需求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預期成果 蒐集並研析國際間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相關資料,供我國管理規範之參考。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785 千元(經常門: 785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785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22條第1項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4.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陳清美 電話:02-27877361
期中應辦理事項 1.初步彙整研析國際間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相關資料。 2.規劃專家討論會議。 3.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