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科05食品藥物化粧品安全整合研究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13-FDA-F-113-000361 |
計畫中文名稱 |
精進食品接觸物件及再製塑膠粒管理規範 |
計畫摘要 |
一、研擬及評估修正供作食品容器具製造使用之再製塑膠粒原料適宜性申請作業流程。
二、協助本署審查供作食品容器具製造使用之再製塑膠粒原料適宜性申請。
三、蒐研國際間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業者之製程安全衛生管理。
四、輔導食品容器具業者落實自主管理。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一、精進及辦理供作食品容器具製造使用之再製塑膠粒原料適宜性申請及審查等作業。
(一) 受理業者再製塑膠粒原料申請及審查作業。
(二) 實地訪視3場再製塑膠粒原料申請業者,一場次訪視至少6小時(包含清洗及再製製程)。
(三) 研擬修正再製塑膠粒原料申請作業流程。
二、蒐集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材質〔含塑膠、金屬、植物纖維(含紙類)、玻璃或陶瓷等〕製程資訊,研擬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指引與範例文件各1份。
三、蒐研國際間(至少3個國家)各材質〔含塑膠、金屬、植物纖維(含紙類)、玻璃或陶瓷等〕之食品容器具製程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範(如:GHP),彙整成研析報告1份。
四、辦理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法規政策說明會至少3場次,每場次至少2節,共計至少135人次參與,並邀請業者進行經驗分享。
五、實地輔導20家資本額3000萬以上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符合製程安全衛生及導入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含塑膠、金屬、植物纖維(含紙類)、玻璃或陶瓷等4類製造業者分別至少2家。
六、製作本署指定議題之中英文版懶人包1式 (1式1000張)。
七、撰擬1篇本署指定議題之可投年報文稿。
八、依本署需求,就相關議題蒐集彙整資料(如:國際規範、產業調查等),邀集至少3名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辦理至少1場會議。
|
擬解決之問題 |
1.為因應供作食品容器具製造使用之再製塑膠粒原料需求,參考國際規範研擬及評估修正再製塑膠粒原料申請作業流程。
2.蒐研國際間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業者之製程安全衛生管理,供管理政策參考。
3.為強化食品容器具業者落實自主管理,輔導該等業者導入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
預期成果 |
1.參考國際規範,研擬及評估修正供作食品容器具製造使用之再製塑膠粒原料適宜性申請作業流程。
2.蒐研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業者之製程安全衛生管理,可作為該等業者之參考。
3.藉由辦理法規政策說明會及實地輔導活動,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
|
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1375 千元(經常門: 1375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1375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22條第1項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其院、系、所)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4.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行號、機構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食品組 姓名:劉子安 電話:02-27877368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1.實地訪視1家再製塑膠粒原料製造業者。
2.初步蒐集一個國家之食品容器具製程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範。
3.辦理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法規政策說明會至少1場。
4.累計實地輔導8家資本額3,000萬以上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
5.確認會議討論內容。
|
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