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科01藥物供需與智慧預警分析暨核酸藥物關鍵製造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13-FDA-D-114-000621 |
計畫中文名稱 |
建構基層醫藥單位儲備管制藥品管理機制 |
計畫摘要 |
近年因應高齡化社會,居家醫療需求有上升之趨勢,基層醫藥單位供應管制藥品(含成癮性麻醉藥品)所扮演的角色為之重要,為增進我國基層醫藥單位儲備管制藥品管理量能,本計畫建立輔導計畫,輔導我國基層醫藥單位儲備管制藥品,加強管理及供應管制藥品相關機制,並評估基層服務示範醫藥單位,以強化管制藥品供應鏈韌性,保障民眾用藥權益。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一、輔導至少60家基層醫藥單位作為基層服務示範醫藥單位:
(一)應於輔導基層醫藥單位前,製作輔導計畫及組成輔導團隊,且須經本署同意。
(二)應於輔導基層醫藥單位前,辦理行前說明會議至少1場。
(三)輔導家數應包含北、中、南部至少各5家,東部至少有2家為基層服務示範醫藥單位。
(四)完成基層服務示範醫藥單位作業手冊1份。
(五)建立基層服務示範醫藥單位清單1份。
二、研析及比較「緊急時期及偏遠地區基層醫藥單位儲備管制藥品管理及供應機制」並完成研析報告1份:
(一)蒐集國際間(至少包括英國、美國代表州、澳洲、加拿大、日本、韓國、德國、法國)緊急時期及偏遠地區基層醫藥單位儲備管制藥品(如麻醉、止痛藥品)管理及供應機制。
(二)研析及比較各國及我國模式,完成研析報告1份。
三、建立儲備管制藥品相關問題諮詢電話窗口,接受諮詢電話至少100通,留有相關紀錄1份(應包含來電者、通話時間、諮詢問題及回復內容簡述)。
四、維護並更新管制藥品常見問題問答集1份。
五、辦理管制藥品儲備實務研習會:
(一)應辦理至少5場,其中北、中、南、東部至少各1場,每場至少須3小時。
(二)會議參與總人次至少達150人次,並執行前後測,及分析前後測之認知率提升比例(認知率提升比例=(後測平均分數-前測平均分數)/總分數*100%)。
(三)研習會應申請醫事人員持續教育學分認證。
(四)研習會須進行拍攝且製作成光碟,並提供課程簡報電子檔,以利本署後續建立教育訓練資料庫。
六、以基層醫藥單位之醫事人員為對象,辦理居家安寧疼痛病人使用成癮性麻醉藥品講習會:
(一)應辦理至少5場,其中北、中、南、東部至少各1場,每場至少須3小時。
(二)會議參與總人次至少達150人次,並執行前後測,及分析前後測之認知率提升比例(認知率提升比例=(後測平均分數-前測平均分數)/總分數*100%)。
(三)講習會應申請醫事人員持續教育學分認證。
(四)講習會須進行拍攝且製作成光碟,並提供課程簡報電子檔,以利本署後續建立教育訓練資料庫。
七、得標廠商執行本計畫時,須由計畫主持人或本署同意之決策層級人員,就本案與本署進行協商。非經本署同意或應本署要求,應按契約內容與進度實施,並定期[自決標日起(如於112年決標,則履約期限自113年1月起)至113年10月期間,至少每2個月1次召開工作會議],由本署及得標廠商(計畫主持人或本署同意之決策層級人員)兩方共同檢討作業與進度,若有延誤或不符契約規定之項目,廠商應立即更正。
八、前揭各項會議及研習會等以實體會議為優先,如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預期無法依原契約條款執行時,得標廠商應事先以書面徵得本署之同意,啟動備案規劃,並配合辦理後續契約變更事宜,前揭備案規劃如因應實際需要仍須調整時,應先徵得本署同意。
九、廠商須配合本署業務派駐人員3名,其人員具大學以上學歷,而其薪資(含年終獎金)、勞健保、退職金、短程車資及加班等費用均由得標廠商支付。
十、得標廠商應依照本署提供之期中(末)報告之格式撰寫報告。
十一、本研究計畫內容:一、研擬輔導計畫、撰寫基層服務示範醫藥單位作業手冊及清單;二、研析及比較各國與我國儲備管制藥品管理及供應機制模式;三、四,建立儲備管制藥品相關問題諮詢電話窗口並接受諮詢電話,及維護並更新管制藥品常見問題問答集;七、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九、本署業務派駐人員3名;十、撰寫期中(末)報告等,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行,不得分包。 |
擬解決之問題 |
1. 研析國際間於緊急時期及偏遠地區基層醫藥單位儲備管制藥品管理及供應機制,以評估現行我國實務面之參考依據。
2. 輔導我國基層醫藥單位為服務示範單位,以強化管制藥品(含成癮性麻醉藥品)供應鏈韌性,保障民眾用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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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成果 |
1. 評估並輔導基層醫藥單位為服務示範單位,且完成基層服務示範醫藥單位作業手冊1份及建立基層服務示範醫藥單位清單1份,以因應緊急時期或偏遠地區對於基層醫藥單位管制藥品供應資訊之需求。
2. 研析及比較各國與我國緊急時期及偏遠地區基層醫藥單位儲備管制藥品管理及供應機制之研析報告1份,作為未來政策擬定之參考依據。
3. 管制藥品儲備實務研習會至少5場及居家安寧疼痛病人使用成癮性麻醉藥品講習會至少5場等教育訓練,提升基層醫藥單位針對管制藥品管理及供應識能,健全居家安寧照護服務資源。
4. 管制藥品常見問題問答集1份,提供對於管制藥品管理及供應有疑惑者參考遵循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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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6000 千元(經常門: 600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600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22條第1項第13款(適用學術或非營利機構,可於審查後要求廠商修改計畫書,暫不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管藥組 姓名:康凱翔 電話:02-2787-7603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1.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 基層服務示範醫藥單位輔導計畫1份及辦理行前說明會議至少1場。
3. 研析及比較各國及我國緊急時期及偏遠地區基層醫藥單位儲備管制藥品管理及供應機制之研析報告草稿1份。
4. 管制藥品相關問題諮詢電話紀錄草稿1份(應有至期中查驗前之諮詢電話紀錄)。
5. 管制藥品常見問題問答集草稿1份。
6. 具派駐人員需檢附雇主意外責任險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 |
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