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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推動化粧品製造場所符合GMP之研究

計畫分支 科01-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12-FDA-M-113-000151
計畫中文名稱 推動化粧品製造場所符合GMP之研究
計畫摘要 因應「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新增化粧品製造場所符合優良製造準則(GMP)之新興管理制度,落實化粧品源頭管理,化粧品GMP將於113年7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為降低對化粧品業者之衝擊,針對已規劃與執行GMP之化粧品製造業者,協助業者落實GMP相關要求,以利於取得化粧品GMP相關證明文件(GMP符合性檢查或ISO 22716驗證),強化我國化粧品產業之製造品質管理與國際競爭力。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因應化粧品製造場所須符合優良製造準則等新興管理制度,擬建立輔導專家小組,協助化粧品製造廠符合優良製造準則: (一)專家至少5人。 (二)輔導化粧品製造廠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至少25場次,並完成每場輔導報告及統計相關指標(輔導達成率、業者缺失改善率、法條缺失統計)。 二、為提供廠商對化粧品GMP相關規範了解及諮詢管道,建立化粧品GMP法規及技術諮詢服務。 三、為鼓勵化粧品製造業者積極參與化粧品GMP政策,辦理化粧品GMP績優廠商表揚典禮1場次。 四、蒐集國際化粧品GMP管理及查核法規趨勢,撰寫分析研究報告1份(含澳洲、馬來西亞)。
擬解決之問題 為推動化粧品製造場所符合GMP,針對已規劃與執行GMP之化粧品製造業者,協助業者落實GMP相關要求,以利於取得化粧品GMP相關證明文件(GMP符合性檢查或ISO 22716驗證)。
預期成果 1.辦理輔導化粧品製造廠符合GMP至少25場次。 2.化粧品GMP法規及技術諮詢。 3.化粧品GMP績優廠商表揚典禮1場次。 4.蒐集GMP管理與查核法規國際趨勢,撰寫分析研究報告1份(含澳洲、馬來西亞)。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2000 千元(經常門: 200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200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22條第1項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監管組 姓名:邱稚容 電話:02-27877155
期中應辦理事項 一、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二、期中報告內容需完成輔導化粧品製造場所符合「化粧品GMP」,並完成輔導報告及相關統計指標(輔導達成率、業者缺失改善率、法條缺失統計)共10場次。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