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科01-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12-FDA-D-113-000132 |
計畫中文名稱 |
精進藥品GDP管理制度達國際PIC/S標準之研究 |
計畫摘要 |
隨製藥產業全球化時代來臨,藥品管理制度已涵蓋整個生命週期,為確保藥品儲存與運輸過程中之品質得以維持,不少國家已立法實施GDP,我國已於106年6月增訂藥事法53-1條實施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規定執行西藥輸入、輸出及批發業者應符合GDP規範,並得分階段實施。為使國內藥品GDP規範與國際接及施行落實,爰委託專業機構持續辦理GDP規範推動工作,執行GDP法規與政策研析,召開專家共識會議,建立一致性之GDP查核標準,並透過赴業者場所實地進行輔導性訪查及辦理GDP相關教育訓練以精進業者對GDP之制度認知及專業知識,強化藥品製造及運銷之GDP管理作業執行實務,以確保藥品於生命週期中之品質,避免藥品儲存及運銷過程中發生危及藥品品質之情形,預防藥品流入不法供應鏈,並健全我國與國際接軌之GDP管理制度,確保藥品品質與安全性。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一、研析國際GDP法規趨勢,並評估納入業者技術指導文件之必要性。翻譯GDP之相關國際英文法規與文獻、技術文件、Q&A或協助翻譯及回覆國際發布之GDP規範草案(含法規條文之比對及彙整)的修訂意見共1份。
二、精進業者GDP執行實務,辦理業者藥品GDP輔導性訪查至少35場次。
(一) 輔導對象:販賣業藥商、藥品製造廠及國內藥品儲存、運銷相關業者。
(二) 專家小組條件:具備藥品GDP相關經驗或專長之專家1~2位。
(三) 輔導標準: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三部:運銷)、西藥優良運銷準則。
(四) 執行方式:
1.由藥品GDP相關專家組成之輔導訪查小組,實地到場依據藥品GDP規範進行相關指導與建議,於總結會議時提出觀察報告。
2.每案均需於輔導結束2星期內寄送輔導報告予受輔導廠商,廠商依據報告內容,對於輔導小組所提建議內容進行改善。
3.改善情形以書審方式回覆,需要時實地進行複查。
4.每案均需執行改善率分析及完成結案報告,並寄送予廠商及本署。
三、精進業者對GDP之專業知識,以實體課程且同時採線上(含錄製課程影片及設置線上測驗)課程學習方式辦理藥品GDP相關主題論壇至少1主題,共1場,每場3小時,會場場地應可容納約200人,每場次執行認知率分析。
(一) 參加對象:國內藥品製造廠、販賣業藥商或與藥品運銷相關業者。
(二) 透過邀請具有GDP專業知識之講師,對於國內藥品製造、運銷及儲存相關業者進行主題性論壇講座,分享相關知識及經驗。
(三) 最遲須於開課前3個月提出詳細課程執行規劃、內容、師資履歷等,必要時得視實際需求調整。
四、精進業者對GDP制度認知,舉辦藥品GDP業者說明會於北、中部各1場,共2場,每場3小時,北部場地應可容納約500人,中部場地可容納約200人,且需經本署同意,每場次執行認知率分析。
(一) 參加對象:國內藥品製造廠、販賣業藥商或與藥品運銷相關業者。
(二) 透過邀請具有GDP專業知識之講師,對於國內藥品製造、運銷及儲存相關業者進行說明與分享相關知識及經驗;另亦透過此說明會由本署進行GDP相關之政策說明。
(三) 最遲須於開課前2個月提出詳細課程內容、師資履歷等,必要時得視實際需求調整。
五、建立一致性之GDP查核標準舉辦GDP專家共識會議至少1場,每場3小時,會場場地應可容納約30人。
六、精進GDP業者管理,彙整本署GDP輔導性訪查資料,持續更新GDP業者資料庫內容。
七、說明會、主題論壇需申請「藥事人員持續教育學分認證」;所有(實體)活動需拍照與錄影,並製作成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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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解決之問題 |
為確保藥品於生命週期中之品質,避免藥品儲存及運銷過程中發生危及藥品品質之情形,並已於106年6月於藥事法明定經營西藥批發、輸入及輸出之業者,其與採購、儲存、運輸、供應產品有關之品質管理及其他運銷作業,應符合GDP。本署參照PIC/S公布之GDP規範,委託專家機構持續辦理GDP規範推動工作,進行相關法規與文獻等研析,透過專家共識會議,使GDP查核標準一致化,亦藉由業者輔導訪查與教育訓練(如GDP相關主題論壇及說明會等),精進業者對GDP之制度認知及專業知識,並瞭解業者之GDP管理情形,以期健全我國與國際接軌之GDP管理制度,確保藥品品質與安全性。 |
預期成果 |
1.辦理業者藥品GDP輔導性訪查至少35場次,以提升業者GDP認知與執行實務,加強制度與規範之推動。
2.舉辦藥品GDP相關主題論壇及業者說明會,提供多元的技術交流,減少實際執行面之困難,亦提供主管機關與相關業者溝通之平台。
3.辦理國內藥品GDP管理制度說明,使藥品製造及運銷業者能進一步瞭解法規內容,加強制度推動之落實。
4.透過專家共識會議之討論與交流,以持續使稽查品質達到與現行國際法規查核標準及方向一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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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2500 千元(經常門: 250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250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22條第1項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監管組 姓名:林煥康 電話:02-27877031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1.辦理業者藥品GDP輔導性訪查至少15場次。
2.舉辦藥品GDP業者說明會北、中部各1場,共2場(每場3小時)。
3.舉辦GDP專家共識會議至少1場,每場3小時。
4.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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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