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分支 |
科01-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 |
經費來源 |
科技預算 |
計畫編號 |
MOHW111-FDA-M-113-000561 |
計畫中文名稱 |
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新制暨指引推展 |
計畫摘要 |
因應新興管理制度施行,需持續對業者進行教育訓練,及未來PIF制度查核相關作業,政府管理人員亦應接受相關培訓,以提升管理實務面智能及強化專業能力。 |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
一、 辦理業者PIF製作教育訓練北中南共5場(學員以107-110年度未參加過教育訓練課程之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為優先對象)。
(一) 每場至少6小時,每場參與人數至少80人。
(二) 課程內容及講師需經本署同意、須有針對學員有考核機制。
(三) 課程內容全程錄影(倘課程內容涉商業機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並將影音檔加以剪輯,另蒐集彙整學員提問及講師回覆,並製作問答集1份。
二、 辦理化粧品PIF工作坊至少12場。
(一) 每場至少3小時,每場參與人數至少10人。
(二) 學員以製作/輸入特定用途化粧品業者為優先對象。
(三) 課程內容及講師需經本署同意。
三、 辦理政府管理人員PIF技術文件培訓教育訓練1場。
(一) 學員以化粧品相關業務人員為對象。
(二) 培訓地點及訓練內容需經本署同意。
四、 啟用「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建置」諮詢專線1線,並維護至111年12月31日。
(一) 服務時間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發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每日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二) 提供食藥署「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建置」相關問題之諮詢服務及彙整常見問題Q&A資料一份。
(三) 每月15日提供電話諮詢服務統計、受理案件分類紀錄等相關報表,作為相關決策及服務品質考核參考。
五、 製作不同種類之特定用途化粧品PIF範例至少3份(種類需經本署同意),至少3位專家書面審查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範例至少3份(專家需經本署同意)。
六、 更新常見問答集,並研擬我國安定性測試方法指引建議案1份。
七、 辦理網路販售化粧品品質監控,抽驗產品種類、數量,以及檢驗項目需經本署同意,並出具標示查核分析報告1份。
八、 其他本署交辦事項 |
擬解決之問題 |
一、 藉由辦理教育訓練,使業者了解PIF相關管理規定,以利推動政策之時亦能兼顧產業發展。
二、 為確保化粧品之衛生與品質,定期監控網路化粧品安全,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護民眾化粧品之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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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成果 |
一、 提升業者對 PIF 規範內容之了解程度。
二、 藉由辦理網路販售化粧品品質監控,以確保化粧品之品質與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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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
新增 |
計畫期程 |
一年期 |
經費 |
總金額: 5000 千元(經常門: 5000 ; 資本門: 0) |
第一年經費上限 5000 千元 |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
成果歸屬 |
國有 |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
否 |
採購依據 |
政府採購法 |
招標資格 |
第22條第1項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4.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機構
5.經政府合法登記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
決標方式 |
單項 |
投標廠商簡報 |
是 |
備註 |
單一 |
聯絡人及電話 |
組別:醫粧組 姓名:林育靜 電話:27878283 |
期中應辦理事項 |
1.PIF教育訓練課程內容與講師名單規劃報告一份。
2.建立及維運「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建置」諮詢專線1線。
3.完成網路化粧品品質監控之標示查核分析報告一份。
4.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
付款方式 |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