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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整備外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計畫分支 科03-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科技研究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11-FDA-F-113-000354
計畫中文名稱 整備外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計畫摘要 配合國家整體外銷政策及針對食品業者外銷需求,本計畫擬導入專家團隊,透過輔導,通盤檢討中小型食品業之源頭供應管理、生產作業流程、到食品工廠各項紀錄與安全管制系統有效性確認等制度,診斷其自主管理落差,並針對缺失處,強化整體供應鏈溯源管理,協助業者轉型升級,以符合擬輸銷國家之衛生安全法規。俟擬輸銷國家核准我國輸銷申請案,業者即可拓展國際市場,增加海外營收,提高臺灣國內食品業國際能見度。另藉由研析涉食品出口管理之WTO通知文件及舉辦擬輸銷國家之數位教育訓練課程等方式,提升食品業者外銷食品相關知能,精準切合輸銷國家要求,以達順利輸銷食品之目標。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一、建置食品輸銷管理規範資料庫: (一)依本署指定國家及格式,翻譯、撰擬及增修訂作業規範、標準作業流程、輔導自檢表等相關文件。 (二)依本署指定檔案格式,彙整我國提送擬輸銷國之動物源食品衛生安全系統性管理問卷之中英文題目與填答資料。 (三)依本署設定條件及需求,每月提供WTO/SPS及WTO/TBT通知文件涉食品出口管理之因應對策或建議之研析報告,必要時協助於評論期限前草擬中英文評論意見。 (四)依本署需求,提供外銷食品業務專業諮詢、英文稿件/說帖翻譯或外國政府規範作英譯摘要等,如涉及法規,需有律師專業意見。 (五)撰擬1篇與輸銷相關週報或新聞稿。 (六)依研究成果撰寫1篇可投稿於國內外期刊之論文草案。 二、導入專家輔導團隊,實地輔導具輸銷意願之食品業者: (一)實地輔導4家具輸銷意願業者,每家至少輔導2次,輔導業者符合擬輸銷國家衛生安全要求,且須將「輔導成效分析」納入期末成果報告,並提出政策管理及輔導措施等兩項建議。 (二)專家輔導團隊須至少3人組成,成員應由公部門、大專院校科系、公學協會,或其推薦之專家等組成,且須具備食品或輸銷相關經驗及食品工廠輔導經驗。 (三)建立輔導手冊,其內容應至少包含輔導流程圖、輔導時程、輔導方式、受輔導業者基本資料、工廠平面圖、業者規模、資本額、年營業額、員工人數、輸銷實績、擬輸銷國家、擬輸出產品類別與加工製程文件等項目。 (四)召開至少1場次輔導專家團隊共識會。 三、舉辦外銷食品規範之線上數位教育訓練: (一)辦理預錄型教育訓練3場次,並將課程內容剪輯製成線上學習教材,置於網路平台上一定期間,供學員觀看。 (二)教育訓練每場次1小時,出席業者及官方管制人員累計100人次(與會總人數未達規定時,每少1人扣款契約價金總額0.1%)。 (三)每場須進行滿意度與意見回饋調查、及前後測認知率分析,前後測認知率分析測驗題以10題為倍數(至少10題),滿分100分計算。 (四)前述教育訓練之講師、課程大綱及內容等須經本署同意後,始得為之。講師須簽署演講著作權授權契約及授權聲明書之意願,並於課程結束後提供本署影音檔,以利本署參考利用。 四、彙整本計畫年度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1份,內容應含括計畫產出之草案或管理建議對社會影響之論述。 五、其他經本署要求及管考作業配合事項: (一)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 (二)本計畫研究成果歸本署所有,各工作項目/交付項目所蒐集、處理之資料需於期末連同研究成果報告一併交付可供本署另行應用或轉移之格式,相關研究數據資料經本署同意後可供學術研究之用,如作為學術論文發表之研究材料,需適時於計畫成果報告中提報,學術論文版面含誌謝欄者,須明確提及經費來自本計畫,研究成果之相關運用如屬本署及承作單位共同之創作,需明列本署機關名稱及參與人員。
擬解決之問題 扶植有意輸銷國外之中小企業食品業者,導入專家團隊輔導資源,以符合擬輸銷國家之衛生安全法規,並降低中小企業跨足外銷領域門檻。另透過數位學習,協助業者落實法規規定,以逐步建構優質的食安供應鏈,進一步將產品拓展至國外市場。
預期成果 透過輔導業者、數位學習課程等方式,強化業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業者軟硬實力,使產品及食品工廠符合擬輸銷國家法規要求,擴展海外市場,另本計畫翻譯及撰擬相關文件之各國輸銷食品規範文件亦可作為相關政策制定之參考。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2993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22條第1項第9款(可適用所有廠商,但投標廠商計畫書不得修改,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公(私)立大專院校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4.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機構 5.經政府合法登記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張芳瑜 電話:02-27878344
期中應辦理事項 1.繳交期中報告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依本署指定檔案格式,彙整我國提送擬輸銷國之動物源食品衛生安全系統性管理問卷之中英文題目與填答資料。 3.組成專家輔導團隊,建立輔導手冊(含4家受輔導業者基本資料);完成召開1場次輔導專家團隊共識會。 4.規劃預錄型教育訓練3場次之內容,完成舉辦至少1場次線上數位教育訓練。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第二期40%,第三期30%